视情节而言,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性不大的,不构成犯罪.
"其中还有预备,中止,未遂,既遂之分..
下面五项是结果加重情节.另外还要注意,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以及相对无行为能力人犯罪的情况.
一般说来,无行为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14以下的为成年人,精神病人等),而限制行为能力人及相对无行为能力人会从轻,减轻以及还有免除刑罚的规定.还有是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以及累犯,身份犯,自首,立功等影响量刑情节的规定.
之,如何判处刑罚要实际情况实际分析,在加上合议庭的和议以及法官的态度问题....~~~~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般情节的三到十年,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最高可到死刑
= = 抓到他 告死他 判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