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新猫注册
查看: 478|回复: 36

[转帖]如果分手了。 你会删掉她(他)的QQ嘛?

[复制链接]
。爆侎誮好美 发表于 2007-2-6 13: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曾經悄悄對自己說:守護QQ,守護愛情;把愛從網上下載……

相識相戀于網路,愛過了,情談了,於是悄悄地要分手了。

QQ上你的頭像依舊,只是已悄然灰去,沒再亮起。

於是,我也成為了隱身一族,灰色的頭像下帶著一顆期盼的心,只盼能看到你閃亮的頭像,就已感到心安。

可是,看著看著,心就好痛好痛。他已成為一個疤,一個印;想想曾經的快樂,想想現在的天涯各一方,無論如何已回不到過去。一個人不孤單,想一個人很寂寞;我已經習慣了與寂寞為伴。

於是,想著應該把他刪去了吧.埋葬不了別人,至少可以埋葬自己;埋葬不了過去,至少可以埋葬現在。那句”眼不見為凈”的苦訓,到底還是可以把某些人某些事從記憶中淡去……

可是,畢竟愛過了,如果刪掉了,就可以把他從腦裏掉了麼?我捨不得,真的捨不得。留著吧,至少曾經的每一段事情,每一個回憶,都可以在記錄裏找到。我,又不想把他刪去了。

聽了不同人的不同意見,終於決定,要一直看著他的灰色頭像,直到哪天他把我刪掉……

可是,還是很想問問:如果分手了,你會刪掉他(她)的qq嗎 ?
蓝梦夏空 发表于 2007-2-6 13: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当作朋友留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ㄨ淏メ灆 发表于 2007-2-6 13: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只是一直隐身直到他上线  

[ Last edited by ㄨ淏メ灆 on 2007-2-6 at 01:34 PM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蓝梦夏空 发表于 2007-2-6 13: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女的心态果然有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觉棂 发表于 2007-2-6 13: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删啊
因为看着会疼

先打进黑名单
因为对方看到你也会不舒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蓝梦夏空 发表于 2007-2-6 13: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我真的不明白,分手了就不能做普通朋友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觉棂 发表于 2007-2-6 13: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蓝梦夏空  在 2007-2-6 13:09 发表:

女的心态果然有问题


很久不见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蓝梦夏空 发表于 2007-2-6 13: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觉棂  在 2007-2-6 01:14 PM 发表:

很久不见的人……


我是万年潜艇:ohh: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雪夜樱花 发表于 2007-2-6 13: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把他当朋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鸣人最可爱 发表于 2007-2-6 13: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bushensss 发表于 2007-2-6 13:3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删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远坂凛 发表于 2007-2-6 13: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她老说:拉黑咯拉黑咯

我被拉了5-6次了-,-不过现在还在...俺是无所谓..反正还有很多发木马网站的人还在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睡莲~ABYSS 发表于 2007-2-6 13: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会…………而且我会死守朋友的身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雪夜樱花 发表于 2007-2-6 13: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睡莲~ABYSS  在 2007-2-6 13:41 发表:

绝对不会…………而且我会死守朋友的身份


为什么类?: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觉棂 发表于 2007-2-6 13: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好想得开……T_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觉棂 发表于 2007-2-6 13: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睡莲~ABYSS  在 2007-2-6 13:41 发表:

绝对不会…………而且我会死守朋友的身份


伟大啊
会很难受的

而且……对方……也不一定需要……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睡莲~ABYSS 发表于 2007-2-6 13: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觉棂  在 2007-2-6 13:49 发表:

伟大啊
会很难受的

而且……对方……也不一定需要……吧……


因为我的人生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女性服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HoneyClover 发表于 2007-2-6 14: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睡莲~ABYSS 发表于 2007-2-6 14: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雪夜樱花  在 2007-2-6 13:46 发表:

为什么类?:o:


朋友这东西…………一旦有了,就不想轻易失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love84831 发表于 2007-2-6 14: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放着,顺其自然,本人不是个主动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猫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漫猫]动漫论坛

GMT+8, 2024-10-1 09:3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