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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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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k 发表于 2008-3-21 00: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警方鉴定淫秽光盘 一周看21万张黄碟 DVD看坏四五台

来自:http://www.cnbeta.com/articles/51636.htm
ugmbbc发布于 2008-03-20 09:36:01|13031 次阅读 字体:大 小 打印预览


感谢麻花藤的投递
新闻来源:河北青年报
石家庄公安局治安支队特种行业管理大队专门负责鉴定淫秽光盘,据悉2006年的特大贩卖淫秽光盘案,该大队一周将21万张黄碟鉴定完毕。他们光DVD就看坏了四五台。
一段时间以来,“艳照门”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人们也开始重新审视淫秽物品对社会的危害。那么什么才算是淫秽照片、淫秽光盘呢?谁来认定?昨日,本报记者走进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特种行业管理大队,看看淫秽光盘是如何鉴定的。



是否为淫秽光盘他们定

记者了解到,石市相关部门每年都会查处一定数量的“问题光盘”,这些光盘是否为淫秽光盘,在石市只有一家单位说了算,那就是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特种行业管理大队(下文简称特行大队)。

特行大队大队长陈伟在接受记者专访时介绍,一旦公安机关查获“问题光盘”,就会送交给他们进行鉴定,由特行大队对每张光盘逐一进行鉴定,并给出鉴定结果。只有这个结果才能认定光盘是否为淫秽光盘。司法机关对被抓获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嫌疑人如何量刑,也主要根据这个鉴定结果。

陈伟说,2006年特行大队为省会破获的一起特大贩卖淫秽光盘案件的21万张光盘出具了鉴定结果,认定其全为淫秽光盘,为贩卖者被处罚提供了直接依据,嫌疑人最后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为防止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所有鉴定为淫秽光盘的物品都要留存直到案件审理结束。如果当事人有异议可以申请二次鉴定。

鉴定人员都要作风正派

特行大队鉴定淫秽光盘,那么具体由谁来鉴定,什么样的人才能从事这项工作?

特行大队副大队长董迎春介绍,根据石市《关于加强淫秽物品鉴定工作的暂行办法》,具备鉴定能力的民警要求有专业知识、熟悉鉴定标准、办案公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也就是说从事鉴定工作的人员都是经过精挑细选出来的,而且鉴定过程要由三名民警同时在场。

董迎春自1998年从事这项工作,他笑称,“我们就把它看做一项工作。”

“这项工作要认真,还要负责,因为鉴定结果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罪责。比如说,光盘有划痕不能读取的不能算,封面有不雅图片和文字介绍但光盘里没有淫秽内容的也不能算淫秽物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制作、贩卖淫秽光盘的数目对量刑有很大影响,所以我们不敢有丝毫马虎。”董迎春介绍。

曾一周看了21万张黄碟

2006年的特大贩卖淫秽光盘案,一下子有21万光盘送到了特行大队鉴定办公室。“到处都是,桌子、凳子、地上都堆满了,我们特行大队所有人员,有通过VCD电视鉴定的、有看电脑的、有记录的、还有打包的,整整加班了一周,才鉴定完毕。”陈伟回忆说,这是他们进行的最大一次鉴定。而这21万张光盘,是经民警逐张验看的。

“早年我们用录像机看录像带,后来是VCD,再然后是DVD,光DVD我们就看坏了四五台。实在忙不过来,电脑也要上阵。”陈伟指着一台半旧的DVD让记者看。

说起鉴定黄盘的事,董迎春笑称:“ 很多市民会觉得我们的工作每天看光盘是一种享受,其实不然。一天到晚都在看,眼睛疼,脑子也受不了。我们看大多是快速前进,有可疑的地方还需要退回去仔细辨别。这种工作很简单但也很枯燥。”

“从今年一月至今,我们已经进行了五次鉴定,鉴定出淫秽光盘295张,最多的一次105张。”董迎春查看着今年的资料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被认定含有淫秽内容的光盘,在特行大队是只进不出的。所有的淫秽光盘到了这里就到了终点,每年特行大队都会进行大规模的淫秽物品销毁,将被“判刑”的淫秽光盘“终结”。
真*飞鸟 发表于 2008-3-21 10: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闻最近不是取缔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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伶俜伊人 发表于 2008-3-21 10: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有取缔,只是有限制~~~

明确规定,尚未出台,随后再说了,藕在想,以后要多发新闻了,这样,在保证发帖量的同时,也绝对可以保证不会被和谐~~~~~ =v=

--------------- 包子仆,昨天没见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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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落天使 发表于 2008-3-21 10: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素可以发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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伶俜伊人 发表于 2008-3-21 10:2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但是以后的新闻,只可以从大的新闻网转载,例如:新华网~~~

这样,我们就百分之百不会被和谐,嗯~~~  囧vvvvvvvvvvvvvvvvvv

而且,发新闻的人一定要尊重你发的新闻和大家,认真阅读后,认真排版,都4必要的~~~~

不可以不负责的随便一发混个贴,或者发完就闪,发帖者有责任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和大家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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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on 发表于 2008-3-21 10: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在别的论坛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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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飞鸟 发表于 2008-3-21 11: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伶俜伊人 于 2008-3-21 10:24 发表

    可以,但是以后的新闻,只可以从大的新闻网转载,例如:新华网~~~

这样,我们就百分之百不会被和谐,嗯~~~  囧vvvvvvvvvvvvvvvvvv

而且,发新闻的人一定要尊重你发的新闻和大家,认真阅读后,认真排版, ...

我每次都转新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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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飞鸟 发表于 2008-3-21 11: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伶俜伊人 于 2008-3-21 10:10 发表

   无有取缔,只是有限制~~~

明确规定,尚未出台,随后再说了,藕在想,以后要多发新闻了,这样,在保证发帖量的同时,也绝对可以保证不会被和谐~~~~~ =v=

--------------- 包子仆,昨天没见呐~~~~

昨天没什么感兴趣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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伶俜伊人 发表于 2008-3-21 11: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新条直辉 于 2008-3-21 11:07 发表

昨天没什么感兴趣的话题


    原来包子仆在偷窥啊~~~    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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