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新猫注册
查看: 1689|回复: 151

小白,斑竹上手指南, 测试 不完全版

[复制链接]
lijieweiqq 发表于 2005-1-17 21: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生存篇
首先,要仔细阅读各个论坛的“发贴须知”之类的固顶贴,应该就不会有大碍。关于这一点,即使你在各个很熟悉混BBS以后也要注意,很多论坛都会有自己奇怪的规定,象漫猫斑竹自定规矩
以下是对一些BBS的公共守则的解释
1。不要一开始就疯狂灌水
灌水即是指发无意义的贴。虽然你所在的BBS可能有很多的水魔,但一般在BBS里有权有势的人是看不起恶意灌水的人的,如果你把他们惹毛了,哼哼……(SM天使斑竹就是这样,小心)
2。不要刷屏
这是绝对的!如果整整一版全都是你的帖子,没有人会对你有好感的。
3。少发贴,多看贴
这一点可以归纳到前两点里去,但我想还是单独拿出来比较好。在你没信心达到以下所说时,还是收声吧。
——发、回帖子前,先想想,如果换做你是别人,看到你的帖子时,会不会心中暗骂一句:“无聊。”
如果会,那么你的这个帖子很有可能被删。
——发、回帖子前,先想想,你要发、回的这个主题是不是一个已经没有人感兴趣的老掉牙的话题。
如果是,那么你的这个帖子很有可能被封。
——发、回帖子前,先想想,你的帖子会不会让别人越来越讨厌你。
如果会,那么你的ID被封也是不远的事了。
4。不要发月经贴,火星贴
月经贴即是象《唱着歌和KERNEL大家喜欢哪一个》这样几乎一个月出现一次的帖子,火星贴即是非常非常古老的文章。
没有人会喜欢这两种帖子的,也许对你来说没什么,但对别人来说,这也许就是已经被咀嚼过无数遍的肉渣。如果你不能确定你要发的贴是不是这两种贴中的一种,参见第3点。有问题,请用GOOGLE……
达成以上两个目标,你就已经成为一个合格的新人了。
5。不要做小白,愤青(有个斑竹好象名字里面就这项,建议改掉)
不用解释了吧,这两种人不会受欢迎的。
6。多逛些论坛
这个不需要解释了吧,人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也不能只在一个BBS混,会堕落的


第三目标,进步。
是不是看见大家都在说些如874,YY之类看不懂的名词,但是又要遵守不发月经贴的规定,不好发贴问别人呢?

是的话,可以给偶回短消息

二,高级篇
每个新人最想做的就是出名,可是有些新人为了出名往往不择手段(疯狂发贴啊什么的),结果出名是出名了,但是……
一般来说,出名有两条路。
第一是混专区(正经篇):
天使就是典型的专区混出来的,想当初他在这里还是小个子 所发的满屏满屏的水贴哦……跟他对刷还刷不赢,真是……(要不是正好那里缺人气……)这要求你对动漫有很高的认识,先把资料区的帖子看完,把精华贴看完,然后就可以在专区参加讨论了。如果你有好的文笔或画功,也可以把你的作品贴到适当的地方。是金子总会发光,常此以往,没理由不出名。
第二是混水区:
水区一般是一个论坛人气最高的地方,而且发贴限制往往比较低,如果你没很XX的才华,就混水区吧(当然了,也不是说混水区的都是没才华的。  天使  似乎是混水区出来的吧……)。
混水区,当然要多灌水了。不过要切记,不能恶意灌水和刷屏。一天发他500贴,想不出名也难啊。
混水区补遗:
赶快成长为BT,BT走到哪都好混!

这里是给些新手人士和一些小白斑竹的建议 素质还是有代提高

[ Last edited by lijieweiqq on 2005-1-17 at 09:22 PM ]
Aries 发表于 2005-1-17 21: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1楼我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天使〖泪〗 发表于 2005-1-17 21: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去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恶魔的洁白羽翼 发表于 2005-1-17 21: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几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天使〖泪〗 发表于 2005-1-17 21: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来诅咒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lijieweiqq 发表于 2005-1-17 21: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写给一些新手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天使〖泪〗 发表于 2005-1-17 21: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lijieweiqq  在 2005-1-17 09:22 PM 发表:

这个是写给一些新手看的


你好消失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ries 发表于 2005-1-17 21: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lijieweiqq  在 2005-1-17 09:22 PM 发表:

这个是写给一些新手看的


你写的啊~给个原创头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lijieweiqq 发表于 2005-1-17 21: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何谓灌水
概括来说 敷衍了事、言之无物的回复 就是灌水
我想 如果你是 发帖者 也不愿意看见诸如此类的回复
这里 我把违规的回复形式列举出来
1、回复字数过少
很多朋友会说 我们只要表达感谢就可以了 为什么 要限制字数呢 要我来解释的话 我说 MOROK人 应该有自己的 独到的回复作风 如果只是寥寥数字 又能体现出什么支持精神呢 通常来说 我们视四个字以下的回复 为字数过少 这样的回复 是要被当作灌水来处理的 当然 假如你连着说50个感谢 100个顶 还参杂着乱七八糟的符号 这样就算字数够了 也一样是灌水 甚至是更严重的恶意灌水
2、重复回复同一帖
如果说你是因为等不到 服务器的响应而连着按了两次发表导致的重复回复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为了赚取积分或者其他一些目的 而重复回复的人 就是不可原谅的了 这里 我提醒大家:回复完成后多看一眼,如果是重复的回复请自己删掉,以免被扣去辛苦积攒的分数
3、同一回复、重复回复不同帖
如果你认为 你对所有帖子的看法都一样 而都使用同一回复 那么我对你的看法 就是扣分
4、复制别人的回复
别人的看法不是你的 所以你得到的分 也不会成为你的
5、胡敲键盘 不知所云的回复
请不要杜撰和发明新的语言 这个世界上各国各种族的话已经不算少了,如果你非得要说恐怕连你自己都看不懂的鸟语 那么请先保证你的分分够多,多的足以还让你有机会继续在本论坛胡说和研究这些鸟语
6、攻击谩骂发帖者
发帖者是值得赞许和尊敬的人,也是他们让论坛生机盎然 我们是保护发帖者的 如果你觉得帖子不符合你的审美 你不喜欢 你就潜水、沉默 如果你觉得帖子不够精彩 你可以去找精彩的来让我们看 可是如果有任何人 打击发帖者的积极性的话 我保证 你会比那个因为你而失去积极性的发帖者 更加凄惨
7、关于乱开主题
这个 跟回复是无关的 每个版区 都有其相关的内容 如果你发的主题帖不符合该区的相关内容 那就是乱开主题了 另外 兽交 幼女 政治帖子 无论在什么版区 都属于乱开主题 一经发现 一律直接删I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天使〖泪〗 发表于 2005-1-17 21: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lijieweiqq  在 2005-1-17 09:24 PM 发表:

何谓灌水
概括来说 敷衍了事、言之无物的回复 就是灌水
我想 如果你是 发帖者 也不愿意看见诸如此类的回复
这里 我把违规的回复形式列举出来
1、回复字数过少
很多朋友会说 我们只要表达感谢就可以了 为什 ...


你很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lijieweiqq 发表于 2005-1-17 21: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乱开主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天使〖泪〗 发表于 2005-1-17 21: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54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ries 发表于 2005-1-17 21: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lijieweiqq是水版的话一定有很多版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天使〖泪〗 发表于 2005-1-17 21: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Aries  在 2005-1-17 09:26 PM 发表:

如果lijieweiqq是水版的话一定有很多版规


大家应该庆幸我才是水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ries 发表于 2005-1-17 21: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使〖泪〗  在 2005-1-17 09:27 PM 发表:

大家应该庆幸我才是水班


庆幸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肥猫是大坏蛋 发表于 2005-1-17 21: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欢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lijieweiqq 发表于 2005-1-17 21: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开制定的帖子就没有公信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肥猫是大坏蛋 发表于 2005-1-17 21: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漫猫之究级水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天使〖泪〗 发表于 2005-1-17 21: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lijieweiqq  在 2005-1-17 09:31 PM 发表:

那你开制定的帖子就没有公信立了


WHAT'S THE MEAN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ries 发表于 2005-1-17 21: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lijieweiqq  在 2005-1-17 09:31 PM 发表:

那你开制定的帖子就没有公信立了


其实目前是转贴太多……
好多都是火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猫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漫猫]动漫论坛

GMT+8, 2024-11-16 19:04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