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一居民万元债款追4年换来一叠冥币,因为无据证明未清点欠款就写了收条吃完哑巴亏又输官司。
时报讯(记者闫晓光通讯员何倩丽)好心借出一万元,苦苦要了四年,竟然到手的是一叠冥币,这场闹剧日前在白云区法院上演。原告称过于相信对方,写了收条忘了检查,但被告不仅断然否认,还称原告少算了他三元钱。法院认为,按正常交易习惯,在写收条前,都要对数目进行清点,因此,在无确凿证据情况下,应认定原告已对钱进行清点,故驳回了他的起诉。
追债四年等来一叠冥币
57岁的周林家住广州市白云区,1998年6月25日,好朋友张风仁向他借款10000元,但张风仁并没有按时还钱。几次催要不成,2002年12月16日,周林告上法庭,后经法院判决,张风仁要向他还款1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之后,张风仁在2003年5月只向他偿还了3000元,为此周林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2003年9月29日早上7点,张风仁来到周林家里准备还款,但当时周林并不在家,接到电话,周林喜滋滋的飞速赶了回来。两人进了屋后,张风仁拿出一叠钱扬手举了起来,并叫周林先写好收条。
“我信以为真就写了一张收到归还借款8750元的收条放在桌子上,张风仁拿了收条把钱放在桌子上后转身就走,当我清点他给付的钱时竟发现,只有面上2张和底下1张是100元人民币”,周林如是回忆当时情景并称等他回过神出去追时,张风仁已乘坐摩托车离开。
被告否认还称少算三元
讨债讨4年竟等来一堆冥币,周林一气之下再次将张风仁告上法庭。“我太信任张风仁了,认为钱肯定是没错的,并没有马上点数,而张风仁交钱后马上就走,也是我来不及点数的原因之一”,他要求确认收条无效,并赔偿从2003年9月29日起为追回借款而花费的交通费600元、误工费1400元、精神损失费4000元。
但张风仁却一口否认,称当天上午,他搭乘朋友的摩托车去还款,钱都是真的,而且周林还说少了3元钱,他当时还向朋友借了3元零钱,一共还了8713元,周林的说法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不符交易习惯判原告输
白云区法院日前审理认为,按正常的交易习惯,借贷一方将款项清还给对方时,收款方一般在清点款项确认无误后会开具收条给对方。而本案张风仁将未清偿的借款还给周林,周林也开具了收条,应认定已清点了款项,周林认为没有清点还款,那他应负举证责任,但本案中,周林并无证据证实其未予清点还款,也没有证据证实讼争的冥币是张风仁还款当时,夹在人民币内的。因此,法院最后驳回了周林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