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5-11-21 12:20:42 来源: 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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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一名16岁“老大”组织了一个7人犯罪团伙,其中5人未满18岁。他们在半年时间内频频作案,涉嫌抢劫、抢夺、盗窃、寻衅滋事等多项罪名。本月,这位“老大”因抢劫罪、抢夺罪、寻衅滋事罪被天心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一个正处于学龄阶段的16岁少年,怎么也不会让人将其和盗窃团伙的幕后“老大”联系在一起。他们大都是学校“不想管”、家长“不愿管”的问题少年。昨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了解到,从今年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析,抢劫、盗窃案件排在前列。
半年疯狂作案40余起
3月25日晚8时许,李某和谭某在长沙理工大学后门实施抢劫时被巡逻至此的芙蓉巡警大队民警当场抓获。
犯罪嫌疑人李某(16岁)和谭某(19岁)交待了另外两名同伙的QQ号。随后,民警经过侦查,将正在上网的另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某(19岁)、廖某(17岁)抓获。5月,张某(17岁)及阿峰(16岁)相继落网,团伙成员秦某在逃。
据民警介绍,这个以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作案时,事先都经过周密的计划商量,最后由李某定夺是否实施。他们有明确的分工,望风、持刀、抢劫分配到人。李某自己交待,在半年时间内他们持刀抢劫、抢夺、盗窃、寻衅滋事作案多达40余起。
“他说的每一句话让我完全感觉不到他是16岁的孩子!”办案民警孟征回想起审讯时的情景,不停地摇头。在审讯中,李某显得很老练,应对民警的每一句讯问。其右臂上文着一个模糊的字,还有两个刚刚用烟头烫过的伤疤,左臂上五六个这样的“烟花”已经成了伤痕。
孟征说,由于李某父母老来得子,对其十分溺爱。但由于家里条件太差,读完小学的李某就被迫退学,和社会上一些失足少年混在一起,过着白天睡觉,晚上去酒吧喝酒的逍遥日子。由于脑瓜子比较灵活,李某的主意经常得到别人赞同。同时,一些少年也自愿称其为“老大”,找他“铲”事。李某说:“他们说要拿刀砍就拿刀砍,要怎么做就怎么做。”
3月上旬,为了发泄心里的不爽,李某等3人各拿一把长约30厘米的砍刀,前往解放中路一家网吧,将正在上网的一陌生男子连砍数十刀,迅速逃离现场。
3月下旬一天,李某一行7人前往长沙理工大学,将一名大一男生强行拖至小巷里,一顿暴打之后,搜走其身上的200元钱和手机一台……
作案手段让人不禁打起寒颤。而除了这些,李某还是一个风流的小少年。“送上门的我不要,我喜欢的一定要得到手,不同意就强奸!”认识李某的人都能背这句话。他自称,在社会上混的这些时间内,他与30多名女性发生过不正当关系,年龄最大的40岁。
“名气”颇大后招兵买马
办案民警在调查此案时发现,该团伙经常在地质中学、理工大学、河边头附近活动,在当地“名气”颇大。甚至有些学生听到李某的名字后,浑身发抖。然而15岁的明明居然为了加入该团伙,费尽心思,大设“拜师宴”。
一天,趁家人不在家,明明带上李某和阿峰回到家。酒足饭饱之余,明明为了表忠心,对李某说:“你看得起我们家里什么,就随便拿!”毫不推辞的两人,从明明母亲的保险柜里拿走一条70克的黄金项链和一对耳环,价值两万元。
见明明家里较富裕,李某遂承认明明是他们的“小弟”。
未成年人犯罪抢劫盗窃排前列
“未成年人抢劫和盗窃发案相当多!”芙蓉巡警大队一名从警多年的民警说。从他们今年办理的所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持刀抢劫的士、抢夺项链和盗窃的案件,排在所有案件的前列。
同时,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且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现象十分突出,大都以团伙形式出现。从开始的小打小闹发展到无恶不作,有的团伙随着势力的扩大,能发展成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他们很多人作案前有预谋,对作案时间、地点、犯罪对象、犯罪路线等都进行周密策划。整个作案过程有条不紊,手段成熟老到,让人难以相信是未成年人所为。
本报记者 龚芳柳 实习生 刘 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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