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新猫注册
查看: 547|回复: 36

抢劫银行应注意事项

[复制链接]
雷D释天 发表于 2005-12-26 23: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要选对银行
你一定不想犯下与加州阿纳罕的这个家伙相同的错误,他抢的是一家倒闭了很久的银行。
2.要找对出纳员
在加州有一名劫匪把他的纸条递给出纳员,该出纳员的父亲那时正站在旁边,看了火冒三丈。结果那名劫匪被她老爸过肩摔还坐在他身上直到警察赶到为止。
3.不要在取款条上签名
匹兹堡的一名劫匪在传票背后写了要抢银行的字眼还签上自己的大名,信封上还写着住在底特律、哈佛东部及康乃迪克洲同伙的住址,而在取款条后面还写着劫匪的银行账号。
4.不要过分伪装
有个化装成女人的劫匪带着一脸的化妆品,撞上了一道玻璃门。他是第一个成功地以唇印被指证的罪犯。
5.要有时间观念
这是马萨诸塞州某个劫匪胸口永远的痛:他在4:30时抢银行,然后想要穿过北亚当斯市中心逃逸,却在巅峰时间阻塞的交通中动弹不得,警方到达时,他依然在那里进退不得。
6.下一个工作也许会更好
抢银行这种事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的。一名不安的生手劫匪,在急着将抢来的横财塞进衬衫口袋时,开枪打中自己的头当场死亡。
7.要有优良的心理素质
麻州天鹅湖的这名劫匪,他在听到出纳员说没有钱时,昏倒了。直到警方抵达现场时,他还昏迷不醒。他准备用来逃亡的车子,停在附近,钥匙还没拨下来。
8.要注意环境,该撤就撤
纽约的两个劫匪打劫时碰上FBI发工资。刚说了一句"抢劫",就听见身后十几把枪在上膛。
无聊中 发表于 2005-12-26 23:4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打算几时去.........

我帮你叫定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楓葉男~~ 发表于 2005-12-27 00: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QQ

再下ㄝ參一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极限感觉 该用户已被删除
极限感觉 发表于 2005-12-27 00: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偶素雨 发表于 2005-12-27 00: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教导以及像容我会永记于心的,你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极限感觉 该用户已被删除
极限感觉 发表于 2005-12-27 00: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偶素雨 发表于 2005-12-27 00: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极限感觉  在 2005-12-27 00:32 发表:

哈哈`````

好象楼主快要死了````````````饿` 被干掉了```


表看上面写着某人怎么怎么的,
其实全是LZ为了我们更好的实行抢劫而挺身而出、以身试法摸索出的经验!~
我要为这么好的LZ高呼3声万睡!~
万睡!~万睡!~万睡!~

默哀。。。。。家属行谢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极限感觉 该用户已被删除
极限感觉 发表于 2005-12-27 00: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暗夜】¢戒灵 发表于 2005-12-27 04: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看到最后一个真是没话说了
PS:美国人都很有幽默感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ぷ灵ご狐ぞ 发表于 2005-12-27 08: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早就想强银行了~~谁和我去报名报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零碎の心情 发表于 2005-12-27 13: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报名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书艺春秋 发表于 2005-12-27 14: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安藤正树 发表于 2005-12-27 15: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唆他人犯罪   不好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絮叶衣间舞 发表于 2005-12-27 15: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搞笑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greif 发表于 2005-12-27 21: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都看过了~~的确很搞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lionkingmx 发表于 2005-12-27 22: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靠!

有那么点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冰の不死鸟 发表于 2005-12-27 22: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满有参考价值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イリヤ 发表于 2005-12-27 22: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挺搞笑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雷D释天 发表于 2005-12-28 00: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藤正树  在 2005-12-27 03:15 PM 发表:

教唆他人犯罪   不好不好


哪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十六夜月 发表于 2005-12-28 01: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抢猫猫银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猫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漫猫]动漫论坛

GMT+8, 2024-11-19 21:37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