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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AKU的最终下场!诱杀幼女17年终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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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滋 发表于 2006-1-20 11: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7年前,一件震撼全日本的杀人事件让动漫界的怪叔叔们闻风丧胆,那就是著名的“宫崎事件”,虽然案件本身只是一件很普通的杀人事件,不过杀人者是一个被称为“OTAKU”的怪叔叔,立刻就引来了日本全社会对OTAKU的强烈愤慨,也就直接造成了社会对OTAKU群体的歧视,像《电车男》中果步那样的姐姐不在少数。

  案件的犯人宫崎勤本来是一个正值26岁美好年华的青年,不过因为过度迷恋动画漫画游戏,并对ACG中的女性角色产生强烈的臆想,他最不该的就是把那为H献身的精神投入到社会,在1988和89年间使4位无辜的萝莉受到诱拐并被怪叔叔杀害。警方在犯人宫崎勤的家中搜查出大量的H动画和游戏,于是社会便将矛头指向了动漫害人,H害人……更加连累了“OTAKU”这个词……让OTAKU成了与社会脱节的猥琐怪叔叔的代名词-_-

  根据17日的《朝日新闻》报道,在经过了一、二审之后,最高裁决机关第三小法庭于17日宣布了维持原判、处以死刑的判决。10日内如果没有申请判决修订,死刑就将确定。至此,长达17年的致使被害人尸骨无存的杀人案件终于有了水落石出的结果。(让这丫多活了17年-_,-)

  藤田裁判长在法庭上陈述了以下宣判理由:“在确认责任能力认证的二审判决中,可以判定被告有罪。为了满足自身的性欲,连续杀害了4个女童,这纯粹是在非人道的想法驱使下所做出的恶行,给社会带来了非同小可的恶性影响。”



  这是单纯的人格偏向,还是说犯人患有精神病?这一点成了在宫崎诱杀4幼女后,是否定其有罪的争论点。也让整个事件历时长达17年之久,被捕时宫崎勤还只是一个26岁的青年,到现在已经是个43岁的真正怪叔叔了。法院认为:由于被告在作案当时并没有精神异常,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因此不采纳在一二审中所提出的被告精神状况鉴定报告,并驳回上诉、宣布维持原二审判决。

  10天的时间相信很快就会过去,这个影响力涉及整个亚洲动漫圈的“传奇故事”,也将随着狗头闸“咔嚓”一声而落下帷幕,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动漫爱好者们,动漫只是一种娱乐活动,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如果做到像怪叔叔那样,就得不偿失了……也不要随便自称是OTAKU哦~


ps;个人认为他早就该杀了``~~
远坂凛 发表于 2006-1-20 11: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撒。。我看看文哦。。貌似很好玩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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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坂凛 发表于 2006-1-20 11: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是20岁以上还喜欢动漫的。。么。。。
貌似痴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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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羽千本 发表于 2006-1-20 11: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 =
寒啊
太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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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田木夏 发表于 2006-1-20 11: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冷
鸡皮疙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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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 发表于 2006-1-20 12: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度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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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y 发表于 2006-1-20 12: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勿模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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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坂凛 发表于 2006-1-20 12: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以为宫崎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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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light 发表于 2006-1-20 12: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早有人17年前就干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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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light 发表于 2006-1-20 12: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H的历史够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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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羽翔翎 发表于 2006-1-20 12: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至今仍没弄懂什么是OTA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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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坂凛 发表于 2006-1-20 12: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年爱动漫的人..撒电车男?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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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羽翔翎 发表于 2006-1-20 12: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今后就会是OTAKU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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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维滋 发表于 2006-1-20 13:5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翼羽翔翎  在 2006-1-20 12:50 发表:

那我今后就会是OTAKU了..........


是狂热痴迷动漫等等的人,不一定是大叔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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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futo 发表于 2006-1-20 14: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诱杀! 为什么真是个无趣的大叔
调教养成不是更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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