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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校的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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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之歌 发表于 2006-1-25 13: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骗你的~要是这样就好玩了~~随地小便没收小JJ。。。邪恶



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生的言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处分分为: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勒令退学以及开除学籍六级。必要的时候可以处以进行罚没。

  第三条:有反对、颠覆政府之言行者,给予以下处分:

    1.当看电视新闻时,指着那些深入基层访贫问苦送温暖的领导,一针见血的说:“真他*的假”,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一看到会议报道,就赶快换台,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当听到领导总结:“我们干部中的主流是好的,反腐已取得巨大成果”,对此表示怀疑者,开除学籍;

  4.当看到领导的豪华轿车驶过,便恶狠狠的说:“我真他妈想把它砸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非法购买武器,暗中训练队员,成立“基地组织”,妄图干掉宿管员和寝室长,给予记过处分;妄图颠覆政府,给予警告处分。

  第四条: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

  1.赌穿超短裙女生内裤颜色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搓麻将输掉内裤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赌女生胸脯真假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收看、复印、制作、传播*秽物品者:

  1.深夜躲在树丛里,看恋人亲热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把安全套当气球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安装针孔摄像机于女厕所、女浴室者,给予警告处分;

  4.男生收藏球状物、女生收藏杆状物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拿望远镜偷看异性宿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偷窃、诈骗、抢劫国家、集体或私人财物者,除追回赃物或赔偿损失外,视情节给予处分:

  1.偷窃女生内裤、丝袜、胸罩者,给予警告处分;

  2.从自动售套机窃取安全套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蒙面抢劫银行者,给予警告处分;

  4.挪用同学牙刷刷皮鞋、窃用同学香皂、牙膏、洗发精等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窃用别人QQ号码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者,给予以下处分:

  1.利用爆炸、焚烧等手段摧毁教学楼、食堂、校医院、宿舍者,给予警告处分;

  2.撕毁“关于开水收费的通知”者,开除学籍;

  3.上黑板作练习,把粉笔弄断者,开除学籍;

  4.玩弄校花、系花、班花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未经批准,擅自自杀者:

  1.自杀未遂者,给予警告处分;

  2.自杀成功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条:杀人者,给予以下处分:

  1.杀人1-2人者(含2人),记过处分;

  2.杀人3—5人者(含5人),严重警告处分;

  3.杀人三人以上者,警告处分。

  第十条:随地大小便,除没收其肇事工具外,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一条:无故擅自离校,给予以下处分:

  1.擅自离校10年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

  2.擅自离校4-10年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擅自离校1-4年者,给予记过处分;

  4.擅自离校1-365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擅自离校1小时者,开除学籍。

  第十二条:男生包养情妇,女生傍大款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三条: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实行。
 楼主| 未央之歌 发表于 2006-1-25 13: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条:随地大小便,除没收其肇事工具外,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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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月鸟 发表于 2006-1-25 14: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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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风路人`~ 发表于 2006-1-25 14: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开放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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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夢oO境*◆ 发表于 2006-1-25 14: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無語
來看一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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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z-flz 发表于 2006-1-25 14: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悍的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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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xushan 发表于 2006-1-25 14: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滴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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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吃懶鬼鬼 发表于 2006-1-25 14: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真有这样的校规就好了~!!!!游走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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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愿望 发表于 2006-1-25 14: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 =这处分的级别都是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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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风路人`~ 发表于 2006-1-25 14: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
大概就看看有没有奸淫掳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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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の羽翼 发表于 2006-1-25 14: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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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风路人`~ 发表于 2006-1-25 14: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纯水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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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if 发表于 2006-1-25 14: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校规的范围还很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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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ra 发表于 2006-1-25 15: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
无语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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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royi 发表于 2006-1-25 15: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Clara  在 2006-1-25 03:21 PM 发表:

这.......
无语勒.....- -


恩  就是 偶们都没这么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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绫濑·夕映 发表于 2006-1-25 16: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么想法类.....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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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z-flz 发表于 2006-1-25 16: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法是有的,但是好像问题不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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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нiиYА 发表于 2006-1-25 16: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风の羽翼  在 2006-1-25 02:42 PM 发表:

晕~~~~~~~~~


这个水滴质量太好了
会被扣分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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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нiиYА 发表于 2006-1-25 16: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素长篇文章
头运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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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林叶 发表于 2006-1-25 17: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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