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之刃 在 2006-2-17 12:12 AM 发表: 去夜总会当牛朗没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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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s 在 2006-2-17 00:14 发表: 就像自己帖张纸说自己是歌手么- -
死神之刃 在 2006-2-17 12:15 AM 发表: 不一样的~~~~ 歌手和男鸡不能比~~
Aries 在 2006-2-17 00:17 发表: 所以说咯~做那职业还要出名?你以为现在还能有谁可以拥有一个XX第一青楼XX~早就被抓了
死神之刃 在 2006-2-17 12:19 AM 发表: 不是要名气~~~ 那为帅哥刚出道,怎么也要宣传一下
Aries 在 2006-2-17 00:21 发表: 宣传什么……汗……进夜总会一天交500块入场费~只要你本事好~一天20000都赚的到~ 他不正缺钱么……
死神之刃 在 2006-2-17 12:24 AM 发表: 夜总会里不是有老鸡,会被欺负滴说~~~~
Aries 在 2006-2-17 00:27 发表: 既然做这个还怕被75- -?你都不知道那些X太会怎么羞辱你
死神之刃 在 2006-2-17 12:29 AM 发表: 偶说的是被同行欺负~~~~ 再深一层说是夜总会滴人~~~~
Aries 在 2006-2-17 00:32 发表: 怕死不当XX……知道了不
死神之刃 在 2006-2-17 12:36 AM 发表: 不是怕死~~~~ 自己用身体换来的钱,被人家剥削会是怎样的~~~~
Aries 在 2006-2-17 00:38 发表: 走在马路上一样有被剥削的可能……
死神之刃 在 2006-2-17 12:39 AM 发表: 几率的问题~~~
Aries 在 2006-2-17 00:40 发表: 所以咯~你去哪都是几率问题……看你RP
死神之刃 在 2006-2-17 12:43 AM 发表: 在马路上被抢那是运气不好~~~ 在夜总会天天挨~~~
Aries 在 2006-2-17 00:45 发表: 没有的事~要真那样~夜总会就不用招人了……摆名捣乱的几个人在坏店里的生意嘛……他们请的用心棒不是看的
死神之刃 在 2006-2-17 12:47 AM 发表: 在夜总会里,还不如自己干~~~ 又不会被剥削~~~
Aries 在 2006-2-17 00:48 发表: 谁知道你有没有病……你没看帖子里写的么~等那么久都没一个顾客~倒引来记者……真是下策
死神之刃 在 2006-2-17 12:56 AM 发表: 都说是为了宣传~~~~ 打这样的广告又不犯法,又能达到宣传的目的,有心地人一定会联系的~~~ 怕有病就不要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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